【本报讯】印度尼西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聚焦加速清洁能源转型、气候变化行动与公
平绿色发展的合作,加强环境领域战略伙伴关系。这一承诺在印尼环境部长/环境控制局
局长穆罕默德·朱姆胡尔·希达亚特与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刘振民于周四(7月30日
)在雅加达环境部/环境控制局办公室举行的会晤中得到重申。
此次会晤是两国元首承诺的后续行动,该承诺将环境合作与绿色发展定位为印尼—中国双
边关系的主要支柱之一。双方同意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同时将环境保护作
为经济增长与提升人民福祉的基础。
朱姆胡尔部长强调,环境保护不再被视为发展的负担,而是创造可持续经济增长的主要资
本。
“印度尼西亚坚信,环境保护并非发展的负担,而是可持续经济增长的基石。因此,我们
倡导‘通过环境保护实现增长’的范式,即通过确保绿色经济的经济效益能够公平惠及民众
,来建设民生福祉。”朱姆胡尔表示。
他指出,印尼正在制定一种新方法,将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和提升民众福祉整合为国家气
候行动的三大支柱。相关工作通过发展碳市场、生物多样性信用、公平惠益分享机制以及
应用气候正义原则得到加强。
与此同时,刘振民对印尼在环境和气候变化议题上的领导力表示赞赏。他强调,中国已做
好准备,扩大在支持绿色发展的各领域的务实合作。
“中国将印尼视为东盟和‘全球南方’国家中最重要的战略伙伴之一。我们准备深化在气候
变化、清洁能源、绿色技术、灾害预警系统、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同时在
国际气候治理中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刘振民说。
会晤中,双方就加快向绿色经济转型达成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合作将聚焦于增加可再生能
源投资、发展基于电池的电动汽车生态系统、加强太阳能光伏产业,以及根据各自国家需
求建设绿色产业链供应链。
此外,印尼和中国还将加强在基于卫星和人工智能(AI)的灾害早期预警系统开发、热
带雨林保护、垃圾转化为能源的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研究合作、专家交流和人力
资源培训以培养绿色领域劳动力等方面的协作。
双方还同意加强在各类国际论坛前的协调,以维护发展中国家在落实《巴黎协定》过程中
的利益。印尼和中国强调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的重要性,同时敦促
发达国家履行气候融资、技术转让和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的承诺。
会议结束时,朱姆胡尔部长表示,希望印尼与中国的伙伴关系能日益注重实际行动,为民
众带来直接利益。
“印尼与中国的关系已发展成为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展望未来,我们希望这一合作更加
注重实际行动、创新、绿色投资、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从而能够为两国人民带来直接利
益,并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贡献。”朱姆胡尔表示。
通过加强这一伙伴关系,印尼和中国重申共同承诺,将环境保护作为绿色经济增长的驱动
力,加速清洁能源转型,同时加强气候行动,以支持全球层面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