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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2027年无计划对出租房屋征税

税务总局:2027年无计划对出租房屋征税

【雅加达讯】——财政部税务总局(DJP)表示,2027年没有专门针对出租房屋或租赁房产所有
者开征新税的计划。
“迄今为止,税务总局2027年的具体工作计划提案中,并没有专门针对出租房屋或租赁房产所有
者的项目,”税务总局推广、服务与公共关系局局长英格·黛安娜·里斯玛万蒂(Inge Diana
Rismawanti)周一(8月10日)在雅加达表示。
英格解释说,相关报道源于探讨2027年国家预算(APBN)法案的公共沟通论坛,该论坛讨论了
总体税收政策方向——特别是夯实税基和提高现有纳税义务的遵从度。
在此背景下,房产租赁收入在论坛上被作为一个例子提及。
“我们需要澄清的是,根据现行规定,土地和/或建筑物的租赁收入原则上已经需要缴纳所得税
(PPh)。因此,这并不构成开征新税,”英格表示。
税务总局2027年工作计划的制定综合考量了多个方面,包括工作计划的实施参数、风险分析、系
统准备情况以及经济和社会状况。
同样,在开展合规监管时,税务总局采用数据驱动和基于风险分析的方法,同时秉持公平和相称
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公众的经济状况。

“监管并非仅仅基于是否拥有出租房屋,而是综合考量纳税人的整体画像和合规风险水平,”她解
释道。
英格指出,税务总局认识到出租房屋所有者的特征具有多样性,其中包括将小规模房屋出租作为
收入来源的个人。因此,监管活动以有节制和相称的方式进行,并优先采用说服和教育的方法来
鼓励纳税遵从。
“税务总局将继续秉持公平、法律确定性以及在行使税收权利和履行纳税义务方面的便利性原则
,”她表示。 (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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